【大公報訊】記者何進昇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發表新聞公告,指香港建築師學會及香港規劃師學會的專業操守準則仍有部分條文,限制會員獨立定價及爭取客戶的自由,或妨礙同行間的價格競爭,效果與合謀定價類似,呼籲兩學會於明年一月底前,刪除或修訂會引起競爭問題的條文。香港建築師學會表示,學會已完成檢討,並準備積極回應競委會的查詢。香港規劃師學會回應指,本月亦已啟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程序,進行有關修訂以符合《競爭條例》。
《競爭條例》生效近一年,競委會指,兩家學會的操守準則中,至今仍有部分條文限制其會員獨立定價及爭取客戶的自由,競委會認為這些限制非常有問題。若這些限制妨礙了建築師或規劃師在同行之間的價格競爭,其效果極有可能與合謀定價類似,故接受這些限制將對相關市場上的競爭造成嚴重損害。
建築師學會:已完成檢討
競委會指,縱使與兩家學會持續接觸超過一年,兩家學會至今仍未刪除或修訂其操守準則中有問題的條文,倘若這兩家獲豁免的法定團體在明年一月底前,仍未採取實質行動糾正,將會把有關事宜轉介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
建築師學會表示,在《競爭條例》生效後,於今年九月及11月底曾接獲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兩封來函,指出有關條文可能造成的風險,學會已完成檢討,並準備積極回應競爭事務委員會的查詢。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岑延威表示,競委會以新聞公告形式發表有關事件,對此感到錯愕,強調學會極力支持《競爭條例》,絕不容許合謀定價。他稱,學會在去年12月《競爭條例》實施前,曾發出19次會員通訊,提醒會員《競爭條例》即將生效,並於今年初邀請競委會舉辦講座,向會員解釋條例情況。他續指,條例生效後,有關工程參考只作參考之用,會按競委會指引,刪除有關參考費用,並修改有問題條文。
規劃師學會:同意跟進修訂
規劃師學會回應指,去年10月收到競委會通知,今年三月用電郵通知會員,於六月在周年大會上討論並同意跟進修訂或刪除相關條款,並將此決定於6月25日通知競委會,本月亦已啟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程序,進行有關修訂以符合《競爭條例》。
競委會指出,雖然兩家學會現時獲豁免不受《條例》規限,但其會員若被視為《條例》下所界定的業務實體時,則不會享有該等豁免。當競委會有合理懷疑有業務實體進行反競爭行為,例如跟從操守準則中設立的價格限制,競委會將根據《條例》考慮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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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 in the days when I was a student, lecturer explained that the code of conduct was intended to encourage architects to complete by "Quality" instead of "Price", so a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rchitecture.
When talking to my friends, I always compare professionals to barbers - They listed out the price for their "product/service", but unlike a mobile/TV/watches... you won't be able to examine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 until the barber/professional completed their job.
That's why it's a struggle for the design firms to provide better service in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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